最新通知

    最新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8-19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要求及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2、申请人于1125日前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附件)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到o_wkb@s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

         2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可发送至电子邮箱cgc@moe.edu.cn,教育部视情采纳刊发也可以发送到o_wkb@stu.edu.cn ,由学校报送

     

           联系人:黄玉梅 王锐敏 
      联系电话:86502563

    科研处

    2024年8月19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2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官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四、申报安排

      1.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同时,可将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电子邮箱cqc@moe.edu.cn,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

      2.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

      3.本次电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在此之前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申报咨询电话:010-58556246;申报系统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9日

    20243814附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doc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邮箱:o_kyc@stu.edu.cn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